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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5-11-23 00:00 浏览次数: 1

陈长军代表:

一、因新泉镇车月路属于乡道,根据湖南省201411日颁布的《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规定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该乡道应由新泉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对该路进行维修养护工作。

二、县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规划及年度建设养护计划,并对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鉴于该路的重要性,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在养护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调节部分资金对该路进行维修保养。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欢迎您对交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对待、细心办理,以促进我县交通运输事业更快发展。

               县交通局

               201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