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建提复字〔2021〕1号B类
对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
答 复
崔红旭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单身年轻公务员住房困难的建议”已收悉。指出了我县年轻公务员住房困难的问题,提出了“建设公务员公寓,让年轻公务员在工作的前几年有一个积累期和过渡期”的建议,感谢您对年轻公务员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我局依据你们的建议意见,结合目前我县工作实际,我局已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经认真调查、商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公务员公寓的建议
因国家政策调整,2016年至2019年这4年全国停止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岳阳市、长沙市、株洲市三个市作为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三个试点城市,允许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但资金补助标准大幅下调,资金补助标准约为2.5万元/套,每套建设标准在60平方米以内。我县财政属“吃饭型”财政,结合当前我县财政实际,建设公务员公寓只能逐步解决。
二、近两年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近两年,我县为解决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做了一定的努力,尤其针对年轻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尽量争取上级支持,统筹建设资金,新建了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2020年至2021年,我县新建公租房628套,分别是教师公租房324套(乡镇10所学校224套,旭东学校教师周转房100套),人民医院职工公租房304套(位于人民医院院内),资金除上级奖补外,其余由人民医院和教育局自筹。
三、下步打算
住房问题关系到公务员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队伍的稳定。我县在“住房十四五”规划中,计划针对年轻公务员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构建完善公务员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年轻公务员住房问题。
最后,非常感谢崔红旭委员对年轻公务员住房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此项工作,积极为此项工作献言献策,为湘阴县城市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贡献你我的一份力量。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抄 报:县政协提案委 县政府办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
经办人:胡双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