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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美化乡村旧房危房拆除补偿标准及是否自愿
来信人: 简单不简单
来信时间: 2019-06-26 10:48:15
内容:

尊敬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您好

关于美化乡村,农村旧房危房拆除补助标准的咨询。我家羊楼司镇黄金村塘下组有一栋老房子,大约80-100平左右,平时用来关鸡养猪以及堆放杂物,现在村里面要拆除。补偿金额说是60一平,拆除要扣除挖机费用20一平方,渣土转运另外收费,并且不允许房主再建生活配套房屋,宅基地还要收回。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我们肯定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如果拆除了会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不方便。所以我希望政府能够给出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家里父母担心会被强拆,但是据我所知,国家规定拆除属于自愿,不允许强行拆除,这是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要拆除补偿标准是多少。如果拆除了,我还能不能建设生活配套房屋。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羊楼司镇
回复时间: 2019-07-03 16:34:06
回复内容:

自今年3月以来,我镇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强力推进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并按照要求对农村违建房、危险房、空心房、零散房“四房”实行应拆尽拆,补偿标准为60元每平方米,拆除后的土地按照“宜绿则绿、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进行腾退、复绿或复耕,若需在原址建房则不进行补偿。

经调查,该农户老房子属于危房,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以及住户安全考虑,应予拆除。补偿标准依据临湘市“空心房”整治配套政策,按照6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挖机费用与渣土转运费均由农户自行负担,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20元/平方米。

目前,黄金村村干部正在与该户群众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妥善处理危房拆除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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