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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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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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强烈建议国道210过高家坊集镇处设置一个红绿灯 |
| 来信人: | 龙涛 |
| 来信时间: | 2021-10-17 15:51:47 |
| 内容: |
省道210的修通,对高家坊人民来说,的确是件大好事。但随之而来的是车流量过大,车速过快。对于210国道以西的群众上集镇购物、办事、学生上学等来说,又是一件让人担心受怕的事情,虽然设有人行横道,但对于老百姓来说,我们无法要求大小车辆经过人行横道能做到减速缓行,也无法一下提高老人小孩子过马路时的判断能力、反应速度,所以强烈在集镇附近过210一级公路处设置一个红绿灯,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生命至上,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都一个破碎的家庭,望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关爱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写这信的下午,村上已有一妇女在过210时发生交通事故,伤情不明) |
| 回复部门: | 市交警大队 |
| 回复时间: | 2021-10-20 14:40:34 |
| 回复内容: | 关于市长信箱第150570号“强烈建议国道210过高家坊集镇处设置一个红绿灯”的回复 网友你好: 市长信箱第150570号“强烈建议国道210过高家坊集镇处设置一个红绿灯”的信件已收悉。授信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分管副大队邹盛术会同监控设施股长李小平立即研究该问题,特回复如下: 根据2016年4月6日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交通厅、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发改委四厅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湘公发【2016】2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简称“三同时”)制度,省道210目前尚在建设当中,群众所反映的建设交通信号灯的问题,属于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使用,由道路建设部门负责,故该问题现阶段应由S210指挥部管理,当S210路段全部竣工移交地方后,交警大队才能根据群众建议依法依程序申报、解决此类问题。 特此回复。 附:省公安厅等四厅委《关于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可在网上搜索:湘公发[2016]25号文件)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