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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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汨罗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汨罗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 标题: | 交通违法处罚不合理 |
| 来信人: | 黄伟强 |
| 来信时间: | 2022-01-29 00:39:14 |
| 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新年快乐!百忙之中打扰您工作实属无奈,我有个违法处罚在12123申诉失败,但我觉得处罚不合理。1月16日傍晚六点多,我的车湘F DN232于元月16日在信芳路与九歌路十字路口处(实际是个丁字路口,右转道还未修)被拍到有一违法行为,当时情况是我看到直行是红灯,我本意是要右转去火车站,我打了转向灯边右转边观察才发现,右侧无路(当时天黑且下下雨,只看到有土堆堵住了一条简易小路,且竖有一块牌子),所以我就还是直行了,现在申诉失败,我想不明白,右转无路,我直行要被处罚,停在路口也要被处罚!我正确的该是怎么做啊?!恳请酌情考虑,并撤销对我的处罚为谢!!! |
| 回复部门: | 市交警大队 |
| 回复时间: | 2022-01-29 11:19:00 |
| 回复内容: | 关于黄伟强在市长信箱留言办理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关于“交通违法处罚不合理”的留言已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至汨罗市人民政府,汨罗市人民政府立即责令汨罗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祝您及全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收信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大队办公室、监控设施股调查处理该问题。经调取您反映的湘FDN232汽车在1月16日晚闯红灯的监控图片,以及您所反映的右转道路状况进行仔细分析后,确认您爱车的此条交通违法在录入上没有任何过错与瑕疵。因电话与您沟通时,您一直表示不能理解,在此,我大队再次向您解释: 1、您的此条交通违法实际情况就是在右拐道上闯红灯直行; 2、您所反映的右拐道没有道路、实际是丁字路口的情况属于您个人误判。经实地查看,您欲右拐进去的路口实际上就是一条乡村道路,该路段两侧还居住了很多家户。只是因当地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暂时还没有按照城区道路修建、安装路灯等,所以该路路况一般,但不影响当地市民车辆出入,并不是您所反映的右拐无道路; 3、根据当时情况,您可以仍然将车右拐行驶到该乡村道路,您认为的有土堆堵住处安全停车后,下车查看,决定是否继续右拐或停车等待下一个绿灯返回走另外的路线,这样,交警部门是不会认定您违章的; 4、闯红灯在交管12123APP上和实际办理程序的申诉由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依程序审批,不属于我大队有权决定的事项。 综上所述,希望您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保障自身安全和权益。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大队0730-5180293咨询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问题。希望您理解,感谢您的配合!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