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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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失地补贴三年未发放 |
| 来信人: | 何锟 |
| 来信时间: | 2025-07-08 09:50:46 |
| 内容: |
自2021年起,新市镇便开始发放失地农民补贴,部分村民自那时起已连续三年领取了该项补贴,按计划分五年发放完毕。然而,我已连续两年未收到应得的补贴。针对这一情况,我已向市长热线以及村委会反映过多次,但他们仅答复将在明年进行调查,而对于具体事宜和时间安排却未给出明确答复。去年亦是如此,答复始终是明年再查,但补贴依旧未能发放。每次的理由换汤不换药,要么是社保缴费记录未能查到,要么是缺乏必要的资料,或者是没有提供银行卡号。实际上,每年所需提交的资料并无变化,且我都已按时提交了社保缴费记录。 截至目前,新市镇已向失地农民发放了2024年度补贴,然而我前两年的补贴却依旧未到账。新市镇也没有人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希望能得到一个确切的处理时间。 |
| 回复部门: | 新市街道办事处 |
| 回复时间: | 2025-07-14 09:22:4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湘人社规2023年1号文件精神,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当年缴费即按年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达到退休条件,缴费补贴余额则一次性补发放完。退休领取待遇条件指到达退休年龄和达到缴费年限,单缴费满15年,未达到条件,不符合一次性发放补贴条件。缴费情况由对象本人向村(社区)自行申报(凭每年缴费的凭证),村(社区)收集后报至各镇,经镇政府审核后将汇总名单发至我市被征地农民领导小组予已发放。对象如未缴纳2024年养老保险费用,就不符合发放条件,可推迟发放。退休的可在退休后,对象本人向当地村(社区)申报,来年将一次性发放剩余补贴。罗沐柯系统里没这个人,许晓栩已发放,何锟的资料收到在申请中。 感谢您对新市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汨罗市新市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