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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高泉派出所民警调解纠纷时存在不当执法行为
来信人: 张旺
来信时间: 2025-10-17 13:44:03
内容:

背景:我因2023年5月报名湖南择一婚恋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意明)婚恋公司违约(收 4000 元报名费2年未介绍相亲对象,只是红娘陪我聊天,25年8月疑似介绍 “婚托”,见面就消费2800元)协商退费,因沟通困难下跪拜托黄总帮忙追加,但是黄总报警。民警到场调解,一名民警后确认是副所长(未告知姓名);在民警逼迫下我才签字。 1. 无由吓唬逼迫残疾人签字,调解失公正 民警初期耐心倾听,后续不再核实婚恋公司违约细节,无视我 “吐字不清需慢沟通”,多次以 “不签字就带往派出所调查”“闹下去没好处” 吓唬我。始终维护黄总,只愿意给两千,作为民警应该公正公平,经几次还价后,最终逼迫我签 2200 元退费收据,全程未尊重残疾人沟通权,调解沦为 “快速结案”, 2. 副所长说脏话、索烟,涉嫌利益输送 说脏话推诿:调解中副所长说 “他妈的”,我提异议时,其称 “包括他骂我,你不服去法院起诉”(录音 18:08 处),违背 “文明执法” 要求。 索烟接烟:调解结束后副所长向黄总要烟抽,过程中两名民警多次接黄总递的烟。执法中接受、索要当事人香烟,涉嫌暗示利益输送,破坏公正。 证据:手机录音(时长 23 分 57 秒,脏话在 6:44 处)、门店监控、黄总现场录像可佐证。 3. 强行拖拽致头部受伤,漠视残疾人安全 民警以 “涉嫌妨碍经营秩序” 警告(现场无扰乱行为,只是听黄总我第一次来吵走客户),不顾我 “肢体二级残疾”,两名民警同时强行从沙发上拉扯带离。我失衡致头部多次撞地,事后持续头疼(黄总录像、门店监控可佐证),民警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执法方式严重不当。 4. 漠视黄总失职,未履行核查义务 我反复称 “姑娘是婚托”,请民警让黄总提供姑娘电话,黄总当场给空号(拨打未通);我被迫签字后,自行提供正确号码。黄总作为婚恋公司,无法提供介绍对象电话,明显失职,但民警未质疑、未核查,仅象征性拨我提供的号码后称 “工作完成”,漠视我核心诉求。 5. 派出所后续敷衍,推诿维权责任 我事后到高泉派出所询问,另一名出警民警态度冷淡、敷衍,不跟进 “黄总无法提供号码” 疑点,仅高音量反复说 “管不了,去法院起诉”,拒不履行 “为群众解决问题” 职责,将残疾人维权推给司法程序。在调解过程中 副所长明显表示疑问可到派出所报案,但是当我去了又是这样对待我 我的诉求 1、对涉事副所长(凭出警记录核姓名)“说脏话、索烟、推诿” 立案调查,依规撤销其副所长职务、给予纪律处分,并书面致歉;对两名接烟民警批评教育、内部通报。 2、核查 “拖拽受伤”“逼迫签字” 行为合法性,若违规,由民警承担我后续医疗费用,并给予纪律处理。 3、调取执法记录仪、门店监控、黄总录像,核实 “接烟索烟”“黄总失职”“逼迫签字”,认定是否偏袒本地商户、漠视外地残疾人权益。 4、依法认定 2200 元收据 “非自愿签署”,明确法律效力;督促派出所跟进黄总失职问题,协助我核查 “婚托”、追回剩余损失。 5、对派出所 “敷衍接待” 内部监督,建整改机制,杜绝民警不作为、乱作为、利益输送,保障残疾人、外地人维权公正。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5-10-29 08:57:53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高泉派出所民警在处置婚恋服务纠纷警情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由警务督察大队成立核查组,通过调阅执法记录仪视频、现场监控录像、走访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现场调解及签字情况。经核查,2025年10月10日,高泉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就您与湖南择一婚恋服务有限公司的经济纠纷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调查与调解。民警在调解中告知您,婚恋服务纠纷属民事合同纠纷,建议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在您与婚恋公司自愿达成由公司退还您2200元报名费的一致意见后,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整个过程有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未发现民警存在逼迫签字的行为。

  二、关于民警言行及索要香烟问题。核查中,未发现出警民警有使用不文明语言的情况。现场确实存在婚恋公司负责人黄意明使用不文明口头禅的情形,民警对此当场进行了制止和告诫。关于您反映的民警索要、接受香烟问题,经多方核实,查无实据。

  三、关于强制带离及受伤情况。在双方达成协议并履行后,您再次提出新的赔偿要求,婚恋公司负责人以影响正常经营为由要求您离开。在民警劝说过程中,您自行躺倒在地并用头部撞击地面。执法记录仪与现场监控均显示,民警在此过程中无粗暴拉扯或不当执法行为,您头部的伤情系自身行为导致。

  四、关于“婚托”问题及后续处理。民警现场已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尝试联系了相关相亲对象进行核实。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该公司存在“婚托”行为。公安机关已明确告知您,如您坚持认为存在欺诈,可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关于对民警的处理情况。综合全流程核查,高泉派出所民警在此次警情处置中,依法履行了职责,开展了必要的调查调解工作,未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或违纪违规行为。

  感谢您的来信来访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汨罗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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