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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违规违法建筑
来信人: 荣李正耀9898
来信时间: 2017-11-08 21:01:32
内容: 屈原桥财富广场内庭出现严重违规违法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加层建筑。 屈原桥财富广场建于2010年,内庭由左右两栋三层建筑围合而成。以前内庭有两个天井,每个天井长约50米,宽约20米,现在他们把进大门的第一个天井上的玻璃瓦拆掉,在第三层一个尽千多平米的天井(天井本来是用来透光和通风的)上,横竖用几根大钢管连接,钢管横竖的跨度各20米和50米,再在钢管上铺成水泥层,就把第一个天井做成了近千多平米的第四层。(说是做成电影院)。惊奇就惊奇在所有支撑这个一千多平米的水泥层就是靠第三层顶墙墙面用几个钢螺丝固定承力。下面没有一根钢筋水泥柱子和梁墩。 第一,无任何柱子和梁支撑的一千多平米的违规水泥层就靠第三层的几个大钢螺丝连接墙面承力一旦垮塌定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第二,财富广场无视汨罗规划办,城建局,安监局的存在,也无视业主和经营商的存在,改变项目规划和房屋结构,违规违法把原来的天井全覆盖加层。 第三,造成经营环境昏暗无光,影响经营环境。 望汨罗市政府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把这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规违法加层建筑彻底清除,为经营者解决实际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7-11-27 09:17:46
回复内容:

 

 

 

关于市长信箱 “违规违法建筑”的回复

 

市人民政府:

我局收悉市长信箱96501号反映“违规违法建筑”的群众来信,高度重视,经现场勘查并调阅相关资料,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湖南大鹏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经批准建设财富广场, 2011年经竣工验收投入运营,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0多平方米,北面临建设路屈原桥为六层商业形象主楼,南面为五层商业用房,屋面为平顶设置,中厅原为露天广场。后于2012年底为改善经营条件,改为钢架防雨篷。由于市场南面五层商业用房屋面平顶防水未做好,造成屋面漏水,且平顶隔热效果差,加之中厅广场钢架防雨篷破损严重,为解决隔热屋面漏水及中厅防雨篷问题,改善广场经营环境,大鹏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市场整个屋面平顶进行提质改造,并于2017年7月底未经许可擅自动工在北面六层商业主楼与南面五层商业用房的平顶东西两面七、八米高的广告牌之间搭建钢架棚,总建筑面积900余平方米,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17年8月2日依法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湖南大鹏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动工搭建钢架棚,依法应予以拆除。鉴于其搭建钢架棚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市场经营条件,进行屋面提质改造,且该改造行为对市场及相邻建筑通风、采光不构成影响,我们经与归义镇政府衔接,认为该公司在保证不利用改造后的屋顶钢架棚进行商业经营的前提下,将督促该公司召开市场业主及经营户代表大会,公示告知其屋顶改造方案,听取相关意见,如业主和经营户同意该改造方案,并经有资质机构对钢架棚质量安全鉴定合格后,可暂予保留。如该公司将屋顶钢架棚擅自用作商业经营场所,或经鉴定认定质量安全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将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我局协助实施强制拆除。

 

 

汨罗市规划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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