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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安泽洋,我是湖南邵阳人,我妈在长沙汽车东站开了一个小旅店,近日汨罗市新塘乡光前村十四组村民,甘果(身份证43068119901114****)和周青(电话1558037****)夫妻两人,从2017年12月1号到16号在我妈妈小旅馆住宿,每天房租30元,他一直花言巧语赖着不给钱,还借了我妈妈200元,房租+欠款合计680元。他们嘴上说得好听立马给钱,把我妈妈忽悠得团团转,我妈一直相信 他们,谁知他夫妻两人16日深夜趁我妈妈熟睡之际直接收拾东西跑路了。我妈妈在长沙汽车东站开个小旅馆也不容易,30元一晚的小旅馆好心帮助他们夫妻两人给他们住,没想到最后是这种人去财空的下场。现在对方已经把我妈妈微信删除,电话拉黑,请领导为我妈主持公道,讨回680元账款。万分谢谢。
| 写 信 人: | 安泽洋 |
| 写信时间: | 2017-12-17 22:00:14 |
涉及违法犯罪,请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 回复部门: | 汨罗市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7-12-27 10:39:52 |
| 满 意 度: | 基本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