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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朱市长:
您好!我是汨罗市桃林寺镇永红村(原火天乡静江村)的村民,现在农村的环境卫生发生了很大的变现,但现在我们村里每人收取20元的垃圾费用,对此,村民的意见很大,我想问问领导是否有此事,要是有此事,难道环卫局没有这样的专项资金吗,还要从群众的头上来收取。
| 写 信 人: | 张荣 |
| 写信时间: | 2019-03-17 21:26:46 |
张女士,您好!关于你所述二十元卫生管理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回复部门: | 桃林寺镇 |
| 回信时间: | 2019-03-25 19:49:44 |
| 满 意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