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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泉南路与罗城路交叉口路段,路边电动车商户,经常以破旧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等,长期放在路边公共停车位上,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市民出行极不方便,请问就没有城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可以管一管吗??
| 写 信 人: | 胡彬 |
| 写信时间: | 2022-01-14 17:47:57 |
关于胡彬在市长信箱留言办理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关于“商户长期占用路边停车位”的留言已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至汨罗市人民政府,汨罗市人民政府立即责令汨罗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信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警城区中队民警调查处理该问题。经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到现场核实情况,经营户确实有将摩托车停放在停车泊位内的现象。其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按照法律规定也是可以停放在车位内的,交警部门不能强制其停车行为,但民警已尽力与经营户进行了沟通协调,建议经营户将摩托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尽量不要停放在车位内。我们也于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将该结果反馈给您,谢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理解。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21日
| 回复部门: | 市交警大队 |
| 回信时间: | 2022-01-21 16:21:18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