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扶贫建房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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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领导

国家扶贫政策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这样的扶贫建房做法合法合规吗?事情是这样的,今年我回老家突然发现原本家门前的村道路突然建了一栋房子,打听之下原来是政府给建的扶贫房,但是我对此有意见。

1、为什么,不在主房旁原有宅基地新建扶贫住房或者主房后空地建房?而是非要在两房之间留10几米距离去占用村集体道路新建扶贫住房?(如图)

2、扶贫建房,放着原有宅基地不建,填埋占用他人池塘,把垃圾全部倾倒我家藕塘是什么道理?(如图)

3、扶贫建房占用村集体道路土地建房,难道不需要村集体开会表决同意?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样的扶贫建房明显不属于公共利益,反而是侵占了公共利益,更没有补偿村集体,这样算不算帮助他人侵占集体土地,这是合法的建房吗?

5、如果属于违法建房,是不是应该属于违建?是不是要依法拆除恢复原貌?

扶贫本是好事,但是这样的扶贫建房无法理解,放着原有宅基地不建,占用公共土地建房,还把所有垃圾扔到别人池塘,是欺负老人家什么都不懂吗?还是我农民什么都不懂好欺负?希望政府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写 信 人:胡彬
写信时间:2022-02-14 14:36:42
信件回复:

2022年2月18日,南环村总支部副书记陈志稳与联村镇干部霍党赠就胡彬反映的问题与胡彬本人及家属进行了见面交流沟通。就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对他提出的一些要求进行解决落实。胡彬本人也表示理解,同意村委的处理方案。

汨罗市古培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回复部门:古培镇
回信时间:2022-02-18 10:52:40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