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汨罗市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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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凡在本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九、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奖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每套奖励1万元;2021年8月20日后生育三孩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每套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1、关于刚需定义,符合政策的时间起止

2、二胎、三胎购买本市首套新房的符合政策的时间起止

写 信 人:李闯
写信时间:2022-06-21 20:57:23
信件回复:

李闯: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你提出咨询有关我市近期出台的商品房购买优惠政策问题向你回复如下:
    一、购房刚性需求是指家庭名下无住房或住房困难,需要通过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的。

二、关于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奖励。根据政策解读,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家庭,或2021年8月20日后生育三孩家庭,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在本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可分别每套奖励1万元、2万元。

特此回复。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4日

回复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信时间:2022-06-24 09:32:11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