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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龙辉,身份证后四位:0015,系湖南省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财政局科员,用单位开具的证明在我司办理贷款,用途合伙开服装店赚取额外收益,后续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贷款,因为单位的特殊性,仗着单位撑腰,联系其本人拒不处理欠款并拉黑电话,前期联系单位5615228,反映他做副业,和逃废债以及道德行为问题和核心价值观的缺失,单位不管,面对群众的举报和反馈不闻不问,采用踢皮球和敷衍的态度,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结果,一个面向群众办公的单位,却脱离群众的监督,侵犯群众的利益,这样违背公序良俗,失德失信的人员怎么能作为政府机关,为人民办事。这种歪风邪气必须得到整治。 主要主诉: 1.核查是否还在该单位任职,针对违反廉洁纪律做出处理处罚。 2.该单位领导失察失职,纵容逃废债、抹黑国家部门形象。 3.对手下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党风建设不到位,失职。来信请转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领导加强该人廉洁从业从政与行为道德规范的思想教育,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 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单位是不予录用失信失德人员,让一名失信失德的作为公职人员是社会的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他本人恶意逃避履行债务,个人道德素质以及人品极差,是否胜任此岗位? 要求妥善处理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如果他这种行为不做出处理处罚,我会向上级监察部门、组织部以及信访部门层层反馈直到部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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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曾勇 |
| 写信时间: | 2022-09-08 15:27:56 |
高新区回复:经调查核实,湖南汨罗高新区管委会以于2018年5月向刘龙辉发送了解除人事关系告知书。您来信中提到的问题已涉法涉诉,根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对涉法涉诉事项应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如涉及到检察院,请向上级检察院反映;如涉及到法院,请向上级法院反映。感谢您的来信。
汨罗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 回复部门: | 汨罗市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22-09-13 08:41:47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