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员 卢革 违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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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员 卢革 其利用单位在职证明单位所交社保公积金,凭国家单位人员身份在外借款为自己谋取利益,却后续期款未还完的情况下便躲骗各种方式拒绝偿还贷款。道德素质缺失,失信失德,作风不端。其行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党风廉政纪律要求。不仅为不守信的社会风气起到不良示范作用,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形成新的腐败现象。单位有管理责任。 1,请主管部门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领导党委以及直属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加强政府单位人员思想素质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其停止犯错违纪,停止侵害民众权益。 2,对相关单位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公开处理。整治国家机关人员损人利己无信用无担当歪风邪气,避免更多人员竞相效仿。 据公务员管理条例: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违反纪律可给予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写 信 人:李俸洋
写信时间:2022-12-09 14:11:50
信件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员卢革违规违纪的留言已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至汨罗市人民政府,汨罗市人民政府立即责令市城管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李俸洋,您好!关于您投诉汨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员卢革利用单位在职证明单位所缴社保公积金,凭国家单位人员身份在外借款未自己牟取利益,却后续期款未还完的情况下,便躲骗各种方式拒绝偿还贷款。对此,我局环卫管理中心书记、纪检委员、所长与卢革同志进行谈心谈话,责令卢革同志与借款方达成还款协议,定期还款。如卢革同志不履行相关协议,贵公司可以走法律途径催收,我局环卫管理中心无权干涉个人信贷借款问题。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14日

回复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回信时间:2022-12-14 11:44:38
满 意 度: 不 满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