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欺诈,找谁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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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张幸福
写信时间:2023-02-14 16:51:35
信件回复:

关于张幸福女士在市长信箱留言办理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张幸福女士,您好!您关于“商业欺诈,找谁说理???”的留言已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汨罗市人民政府,汨罗市人民政府立即责令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来信后,2023年2月16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因您在外地,短时间无法赶到现场参与调解,我单位根据相关条款申请延期处理。经与您沟通,商榷调解时间,于2月25日双方到汨罗市新市镇现场参与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您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终止合作协议.docx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信时间:2023-03-02 09:21:40
满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