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签合同,恶意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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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5月15日在汨罗市归义镇好学校外托管工作,到2023年6月,工作至今,从未被告知签合同,原本定于每月15日发工资,由于7月15日为周六,老板恶意拖欠工资,并且从未与我告知遇周末拖至周一,甚至理直气壮

写 信 人:刘雨晴
写信时间:2023-07-16 15:20:09
信件回复:

  刘雨晴女士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相关政策和我局职能,给您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专员跟您与归义镇好学校负责人联系,经我局协调,您与学校已达成和解,协商处理好了相关事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信时间:2023-07-18 11:02:03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