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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5月15日在汨罗市归义镇好学校外托管工作,到2023年6月,工作至今,从未被告知签合同,原本定于每月15日发工资,由于7月15日为周六,老板恶意拖欠工资,并且从未与我告知遇周末拖至周一,甚至理直气壮
| 写 信 人: | 刘雨晴 |
| 写信时间: | 2023-07-16 15:20:09 |
刘雨晴女士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相关政策和我局职能,给您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专员跟您与归义镇好学校负责人联系,经我局协调,您与学校已达成和解,协商处理好了相关事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信时间: | 2023-07-18 11:02:03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