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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黄金佳园业主代表,自购买楼小区以来,由于房屋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在房屋手续和硬件完善等方面的不作为,对广大业主的财产安全、生存环境的肆意践踏!已让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蒙受直接损失,请政府部门为广大业主主持公道,让岳阳潇翔置业有限公司给业主一个合理的答复。
现把具体事实及业主心声反映如下:
在房屋宣传销售阶段,将小区蓝图描绘的尽善尽美,绿化植被一应俱全,道路街面焕然一新,人车分流,仿若人间仙境。可现在业主看到的却是泥巴地和杂草丛生的花草坛,坑洼洼的水泥补丁路,购房之今日全无进展,导致业主装修入住无保障,周边设施不完善为老人小孩的日常生活蒙上了一层安全隐患。
一、交房悬而未决
早在业主购买房屋时,开发商答复1栋5栋统一在2022年12月交房,但房屋购买至今,业主三番五次的合法合理要求却被开发商置之不理。
业主主张和诉求: 1.开发商违约交房给出违约处理方案,2.定期内落实小区建设,3.责限开发商最迟在2024年5月份交房。
二、燃气管道乱收费
目前小区部分户业被开发商忽悠缴纳室外燃气管道铺装费2500元,根据国家的585号文件,天然气开户费、水电接通费、道路交通费等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费用,这些相关的费用在开发商买地的时候就已经缴纳了,否则开发商将无法进行楼盘开发以及房屋销售。
所以这笔费用已由开发商合计进入房价,购房者如果再交的话就是重复缴纳了。
业主主张和诉求: 1.收款方应公开赔礼道歉,2.收款如数返还业主。
三、小区的电力不完善,用水无稳定保障
未建设独立电力变压站,多次无缘无故停水,电压不稳跳闸断电,私收8.5元一度电,给业主居住生活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困扰和物质损失。
业主主张和诉求: 当即组织施工队伍对小区电力设施完善修改,同时排查类似居住断水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无安防消防设施,绿化硬化迟迟未果
已装修200户左右,已入住50户左右,安防消防设施设备无安装,安全隐患无处不在,要求立即平整路面,减少小区居民出行风险,并按照购房阶段开放商、物业公司所承诺小区绿化、完善小区植被栽植、沥青道路硬化,限交房期前完成。
五、黄金佳园购房宣传买房送10万元装修材料大礼包
如今购房材料礼包迟迟未果, 开发商张总答应兑换现金长达4月之久,至此也没兑现诺言,每次询问都百般阻挠,万般推迟。
业主主张和诉求: 兑现购房承诺,延迟兑现必须开具有效证明。
上诉求为全体维权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向相关部门反映表达
的,恳请各领导为我们做主,切实解决群众的民生问题。
给予我等普通的人民群众真实可信的书面答复及承诺!
| 写 信 人: | 侯得峰 |
| 写信时间: | 2024-04-04 10:57:15 |
关于“黄金佳园”住户权益保障问题的
回 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馈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事情进行处理。4月1日下午4点多,由书记、镇长、副书记牵头,召集开发商代表秦总、物业公司苏总同黄金佳园部分业主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就电力问题、住房保障问题、卫生问题等多个问题进行协商。4月2日下午2点多,副书记组织业主再次召开协调会。
(一)交房问题。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请求加强对黄金佳园项目“预重整”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项目不烂尾。
(二)电力问题。立即与供电所对接,恢复小区用电。反映电表不准问题,联系供电所派专人对电表进行核查。住户要求安装变压器问题,由政府与上级部门、开发商沟通协调。
(三)卫生问题。政府已安排车辆对小区内的垃圾进行了清运,关于后续维护保洁,一是住户按时缴纳卫生费,二是小区内住户自己做到不乱丢乱扔,三是由清运公司对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
(四)房屋漏水问题。加快后续窗户玻璃安装进度。
(五)长效机制。物业要牵头,建议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现1栋、5栋入住率高,每栋选出2名代表,2栋、6栋各选出1名代表,共6名代表,对各项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六)其他问题。新市政府正与上级职能部门、开发商积极对接,协调处理,尽最大的努力推进黄金佳园项目后续电力、消防、天然气等配套扫尾工程,尽快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交房交证条件。
感谢您对新市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 回复部门: | 新市街道办事处 |
| 回信时间: | 2024-04-08 15:11:21 |
| 满 意 度: | 基本满意 |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馈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事情进行处理并向市政府报告。4月11日,市政府办召集住建局、供电公司、水利局、港华燃气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黄金佳园”楼盘问题,形成了会议纪要。后续会协调组织电力配套、消防工程、天然气入户、窗户玻璃安装、绿化及其他扫尾工程,尽快推进工程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确保顺利交付。
感谢您对新市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 回复部门: | 新市街道办事处 |
| 回信时间: | 2024-04-19 08:2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