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435次
| 村组烂泥路问题以及农村土地整形家前坪被毁坏补偿款 |
|
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汨罗市白塘乡穆屯村万红11组村民。2014年前后,负责农村土地整形的相关人员未经我家同意,在我家门前坪开挖修渠,导致我家雨水灌注,家具泡水,人、车无法通行,给我家正常的生活起居带来极大困难。我家多次跟村组织反映,但毫无任何回应。无奈之下,只好自己花钱铲除渠道泥土,还原前坪。之所以我家的前坪被开挖,是因为当时项目负责人为了得到政府给的修渠道补偿款而胡乱作为。 另外,当时村组织修路,我家按人头缴纳了相关费用,但我家门前的主路并没有得到任何修理,而其他人家几乎都将水泥路修到了家门口;并且我家门前的路还是我们村组耕种田地的必经之路。现在这条路野树、竹子肆意生长,围拢路的两侧,导致人、车无法通行,下雨天都是泥泞。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人特提出以下两点请求: 1、修通我们家门前的水泥路; 2、补偿2014年前后渠道泥土清理费用。 综上,拜请相关部门为老百姓作主,让国家的利好政策惠及每家每户。 谢谢!
|
|
附件1:1.jpg 附件2:2.jpg 附件3:3.jpg 附件4:4.jpg 附件5:5.jpg 附件6:6.jpg 附件7:7.jpg 附件8:8.jpg |
| 2023年8月8日反映问题,8月11日信件回复已处理。实际未得到任何处理。时隔9个月之久,无奈再次写信反映问题。2024年元月我们村组小田改大田项目施工,必须经过我家门前的主路,因施工的大型挖机及耕种的大型农用机反复碾压,春季雨水多,路面被压出很深的坑坑洼洼,损坏极为严重,自家小车,电功车无法出行,给我们家出行带来极度不便。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上级相关部门给予处理为谢! |
|
|
| 写 信 人: | 李燃生 |
| 写信时间: | 2024-05-07 16:38:26 |
李女士,您的来信已收悉。
经镇村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和到您家及周边实地走访,特回复如下:
1、您家缴纳修路费用为村组主要道路硬化费用,到户道路由户主自行补缴修路费用。基于您的诉求,穆屯村委会将会组织机械对您家进出道路进行一定的平整,确保小车能通行。
2、您组近期将召开户主会,渠道泥土清理费用建议您列出费用明细后再和村组沟通协调补偿。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汨罗市白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 回复部门: | 白塘镇 |
| 回信时间: | 2024-05-10 09:13:00 |
| 满 意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