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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哥哥是事业编(服役2年安置),其户口和父亲是一个户头,我的户口早已分户且是农村户口,现在我想建房,但是乡镇和村反馈我没有建房的资格,请问政策是这样的吗?
| 写 信 人: | 任曲 |
| 写信时间: | 2024-10-26 16:15:50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诉求人家庭成员组成结构是一父两子,因其哥哥为公职人员,属于政府财政供养人员,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便失去了建房资格。其虽然分户,但由于其哥哥的原因,不管的他父亲与哥哥为一户,还是与他本人一户,在房屋批建过程中,只能认定他家只有一户,拥有建房资格。所以诉求人家里目前不可以再次申请新的宅基地做房子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 回复部门: | 弼时镇 |
| 回信时间: | 2024-10-31 16:07:43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