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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卡被冻结并划扣
尊敬的湖南省汨罗市市长您好:
本人李平,被贵市 市公安局冻结后并划扣一事做出以下疑问和投诉:
本人于2023年9月25日通过引荐,向西藏拉萨雪莲花富氧观景酒店介绍新店的投资选址及筹备开业事宜,对方听从我的推荐并成功签订合同后为表达谢意,于2023年10月6日向我的银行卡转了60000.00元(陆万元整)引荐感谢费。
以上经济来源均有企业法人达娃次仁及员工次仁央宗可证明。
本人深知银行卡的使用规则需要本人使用及不能租借售卖等,此卡也一直是本人的工资卡,对于此次冻结并划扣本人深感意外、困惑和难过。本人远离家乡、远离父母小孩,长居于高原工作,用青春及身体换来的报酬,深知来钱不易。希望贵单位在了解上诉情况后,能尽快核实,反还划扣金额40692.88元(肆万零陆佰玖拾贰元零捌角捌分),再此再次表示感谢!
以上冻结且划扣,鄙人有如下疑问:1、划扣和冻结的时候一刀切?不问钱的来源是否合法的?
2、为什么抓不住源头的犯罪份子,却直接来管控我们老板姓。
3、我们做出申诉为什么划扣部门不予办理和了解。
| 写 信 人: | 李平 |
| 写信时间: | 2025-05-13 16:38:02 |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老百姓的权益哪里保证”信件已收悉,经与治安大队核查,回复如下:
我局侦办的一起跨境网络犯罪案件,有查到您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卡与多张涉案平台上下分卡产生大量资金交易,故依法对其名下的银行卡办理冻结。2024年4月中旬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9月27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下达刑事判决书,对您名下银行卡内冻结的涉案资金予以没收,后续由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涉案银行卡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强制划扣。
2025年5月15日,专案组民警已电话联系您,您自述您未参与过网络赌博。您卡内余额资金属合法收入来源。专案民警与您沟通后已告知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专案组。2025年5月19日,专案组已收到您的邮寄材料,但因其邮寄材料不齐全,申请返还手续未通过审核,已联系您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收到补寄材料后再次审核,现暂未收到补寄材料,请您尽快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我局治安大队专案组。感谢您的来信来访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汨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2025年05月21日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信时间: | 2025-05-21 18:54:36 |
| 满 意 度: | 不 满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