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失地农民养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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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补贴,在失地农民购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或职工养老保险提供证明给村委会专管员后,每人在农历年前财政返还三千九百多元/人/年,前三年都按时发放了,2024年过年至今仍未发放到个人账户。而且我的老公至今只发放了一次,每次咨询的原因都不一样,请给出发放的时间。以及前两年未发放的补贴应当如何处理。

写 信 人:许晓羽
写信时间:2025-07-07 17:03:26
信件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湘人社规2023年1号文件精神,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当年缴费即按年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达到退休条件,缴费补贴余额则一次性补发放完。退休领取待遇条件指到达退休年龄和达到缴费年限,单缴费满15年,未达到条件,不符合一次性发放补贴条件。缴费情况由对象本人向村(社区)自行申报(凭每年缴费的凭证),村(社区)收集后报至各镇,经镇政府审核后将汇总名单发至我市被征地农民领导小组予已发放。对象如未缴纳2024年养老保险费用,就不符合发放条件,可推迟发放。退休的可在退休后,对象本人向当地村(社区)申报,来年将一次性发放剩余补贴。罗沐柯系统里没这个人,许晓栩已发放,何锟的资料收到在申请中。

  感谢您对新市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汨罗市新市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4日

回复部门:新市街道办事处
回信时间:2025-07-14 10:17:01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