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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陈广东 |
| 写信时间: | 2025-09-17 08:06:13 |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首先,对您在火车上遭遇意外伤害并感到无助的情况,我们深表关切和理解。感谢您对公安机关的信任,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的事件经过,该事件发生在火车运行过程中,涉及同行乘客的物件掉落导致您受伤。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相关管辖原则,铁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应当由铁路公安机关管辖,地方公安机关无权直接介入处理。因此,汨罗市公安局无法直接对此案进行调查或处理。
为切实帮助您解决问题,我们建议您尽快向事发所在铁路段的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铁路公安部门有权调取列车监控记录、核查乘客信息并依法处理此事。同时,您提供的信息显示,砸人旅客户籍地属岳阳市君山公安分局管辖,您也可向该局请求协助。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对此事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祝您早日康复,生活顺利!
此致
敬礼
汨罗市公安局
2025年9月17日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信时间: | 2025-09-17 16:18:48 |
| 满 意 度: | 基本满意 |
网友:
您好!您的再次来信已收悉。我们完全理解您对事件处理进展的关切和焦急心情,现就您提出的疑问进一步说明如下:
1.关于汨罗市公安局回复的原因
由于您是通过岳阳市汨罗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提交的求助信,按照政务信访工作“属地受理、按责转办”的原则,所有发送至汨罗市辖区信箱的来信均需由汨罗市相关部门先行接收、初步核查并作出回应。因此,尽管案件管辖权不属于我局,我们仍须依法依规对您的来信作出正式回复,并尽最大努力提供指引和协助。
2.案件管辖权的再次说明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公安机关管辖其职权范围内的案件。您在火车上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依法应由铁路公安机关管辖。地方公安机关(包括汨罗市、君山区公安局)无权直接介入调查或强制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对此事给您带来的困扰我们深表歉意,也祝愿您早日解决此事、恢复健康!
此致
敬礼
汨罗市公安局
2025年9月18日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信时间: | 2025-09-19 10:1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