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488次
| 写 信 人: | 徐龙 |
| 写信时间: | 2025-09-30 12:40:33 |
徐龙先生,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相关政策和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劳动监察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电话联系,经了解您父亲徐某兵在佬麻雀项目从事木工工作,自述已与劳务承包人完成结算,被拖欠工资尾款几千元。工作人员联系项目施工单位及劳务公司负责人,两公司负责人均表示项目正在收尾阶段,且暂未与木工承包人就工程量进行结算,故其对木工承包人自行确认的结算数据不予认可。为此工作人员已督促劳务公司尽快与木工班组结算,并在结算完成后尽快支付您父亲的工资。
您父亲已于2025年10月10日前往我局劳动监察股办公室现场咨询,工作人员现场再次联系施工单位及劳务公司负责人,并向您父亲解释反馈相关情况,同时再次督促劳务公司尽快与木工班组结算及结算后尽快支付您父亲徐某兵工资,并告知如结算后工资仍未支付,您父亲可携带相关证据资料依法投诉,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您父亲表示理解。后续相关事项您和您父亲可致电0730-5228982继续咨询和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将持续跟进此事。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信时间: | 2025-10-14 10:05:34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