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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结束的案件,被告承担但我方起诉前已经先行垫付的诉讼费5184元一直未得到退还,向法院申请,法院一直推脱要我去申请强制执行。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虚假叙述,愿承担法律责任。案号(2023)湘0681民初1086号,多方投诉均未得到处理,没地方说理了吗?该退的费用一直不退,是什么道理?
| 写 信 人: | 徐三波 |
| 写信时间: | 2025-10-20 17:38:08 |
尊敬的市民:
来信收悉,我院工作人员已通知您来办理相关退费手续,并告知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汨罗市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9日
| 回复部门: | 汨罗市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25-10-31 09:04:24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