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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汨罗市罗城路恒星花园违规情况:
一,周六日违规装修,“业主”多次劝阻不听。多次在周六日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间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二,擅自改变一楼隔层车库房住用途,消防不达标,影响小区安全,由国务院公布的《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第七条中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条例》第三十九条中规定,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写 信 人: | 朱鹏举 |
| 写信时间: | 2025-11-30 15:02:24 |
关于汨罗市恒星花园违规装修投诉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5年11月30日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汨罗市恒星花园违规装修”问题已收悉。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控建拆违干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与您进行了现场沟通。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周六日违规装修噪音问题
经核实,您反映的装修噪音扰民情况基本属实。我街道工作人员已现场告知装修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禁止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并要求其在其他时段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二、关于擅自改变车库用途问题
经现场查看,该户装修行为位于其套内范围,未涉及违章搭建。装修目的是供家中80多岁老人居住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认定是否违规出租非居住空间,属于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我街道无相应执法权限,无法直接予以制止或拆除。若您认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规定,建议您向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部门)进一步反映,由其依法核处。
我街道工作人员已就上述情况与您进行详细沟通,您对沟通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如您仍有疑问或发现新的问题,可随时与我街道及社区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
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1日
| 回复部门: | 归义街道办事处 |
| 回信时间: | 2025-12-15 16:47:43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