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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在武汉联成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单位从事技术员工作,自2025年8月开始武汉联成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单位拖欠工资,
目前拖欠本人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的工资,共计4207.5元。
已在全国欠薪线索反应平台上投诉。今日到汨罗劳动维权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说是劳务合同,可能不是他们管辖范围之内,请问我该找哪个部门单位拿回属于我一个半月的工资?
| 写 信 人: | 邓旸 |
| 写信时间: | 2025-12-04 19:07:52 |
邓旸先生,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相关政策和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劳动监察股工作人员立即与您取得电话联系,且您本人也已前往我局劳动监察股现场咨询。经了解,您与武汉联成政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是劳务合同,且您是兼职从事技术员工作,因此您来信所反映被拖欠的不属于劳动报酬,而是劳务费用,相关诉求已超出我局法定职能受理范畴。但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仍帮忙协调,现该公司负责人已于2025年12月8日支付您60%的劳务费用,共计2500余元。剩余部分公司负责人承诺待结算完成后支付,您表示同意。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9日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信时间: | 2025-12-09 17:19:02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