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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李辉190 1589 5169 于2025年7月26日,与位于新市工业园广东潮汕老板 陈锋钿 135 2870 8688 开的湖南澳莱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画竣工图协议 规定支付55000报酬,该本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于8日26日前 提交成果给该公司 至今过去三个月 该老板仅支付了20% 11000的预付款 剩余尾款44000元,三个月来 多次讨要未果,整个合同履行和讨要尾款期间 均有微信记录 通话录音 合同协议等证据,望汨罗人民政府帮忙协调此事,万分感谢!
| 写 信 人: | 李辉 |
| 写信时间: | 2025-12-05 09:41:19 |
尊敬的市民:
来信收悉,我局劳动监察股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12月8日下午16时与您电话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根据您的自述,您是以公司的名义与湖南澳莱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相关费用为合同承包款,双方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依法已超出我局法定职能范畴,建议您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汨罗市人社局
2025年12月10日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信时间: | 2025-12-10 08:48:07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