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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吴承恩 |
| 写信时间: | 2012-06-27 12:45:45 |
吴承恩同志:
你的来信已收悉,经汨罗市交通运输局调查,特回复如下:
1、信件人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白水镇毛岭村枫树组共有村民120多人,现只有一条水泥路从该组旁边经过,组内有2.5公里主干道和2条岔道大约1.5公里是砂石路。群众和信件人希望将此3条路共4公里全程硬化,并已筹集了一部分资金,但缺口资金仍十分大。
2、白水镇毛岭村在“十一五”规划中,有计划路程2.9公里(群日桥—西北界)现早已全部完成该计划2.9公里。但信件人所要求修建的路段,目前还没有国家计划支持。我所将该路段列入“十二五”规划并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由于“十二五”通畅工程没有下达相关计划项目,目前我们正积极向上级争取计划,一旦“十二五”通畅公路计划下达,将优先安排毛岭村枫树组的通畅公路项目计划。
特此回复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2012年7月16日
| 回复部门: | 汨罗市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2-07-16 11:37:07 |
| 满 意 度: | 基本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