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汨罗市屈子祠景区建设征地拆迁回复
知悉些情况后,我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千红亲自挂帅,组织相关部门对汨罗市屈子祠景区建设征地拆迁题进行了调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屈子文化园建设是我市重大惠民利民工程,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2011年8月6日,我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屈子文化园建设的通告》汨政告(2011)8号,通告明确要求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按屈子文化园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确定。该范围内土地和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安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凡在规定范围内突击建设,装修房屋、抢种农作物、抢插花卉苗木以及抢建附着物的,均需无条件拆除,并不予以补偿。我市屈子祠镇农科村属四类片区,按国家相关政策,该类片区水田征收补偿价为每亩30690元。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岳政办发<2011>4号)精神,结合汨罗的实际,我市就四类片区征地补偿费用进行了明确,其中每亩16000元的土地补偿费直接发给农民,每亩4500元的土地补偿费代集体经济组织缴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每亩1600元的安置补助费由屈子祠镇农科村管理和使用,每亩8590元的安置补助费全部用于被征土地农民的安置,由我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