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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4
| 写 信 人: | 滨水游人 |
| 写信时间: | 2018-07-14 09:53:01 |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市房改办调查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市区还有多少经适房,开发商未按照合同和承诺为业主办房产证的问题?
2015年,市政府发文明确停止新批经适房项目,现在的项目均为2015年前批建的扫尾项目。
过来,我市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为:改制企业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提出建设请求,经市政府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办理权属登记。
二、为什么都是经适房未办房产证?
我市大部分改制企业建设的经适房,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市政府的绿色通道已办证,不存在经适房都没办证的说法。对于少量经适房已入住未办证的问题,由于这些项目基本上是2007年以前建设的,当时我市没有专门的经适房管理机构,建设不规范,报建手续不完善,加之时间过长,办证的难度加大。
三、是否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管理机制有缺陷,让开发商有空子可钻?
根据我市2013年出台的《岳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岳政办发[2013)34号),项目建设开发单位或购买人,在经济适用房销售后,必须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所以,不存在漏洞问题。
四、关于这种损害困难群体利益的事,相关部门该怎样监管?怎样防范于未然?可否对不按时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建立黑名单制度?
开发商仅为经济适用房项目具体承建单位,不负责办理权证,应由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经适房权证。现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方案,以集中解决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
特此说明。
市房改办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信时间: | 2018-07-25 16:08:40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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