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浏览量:5606次
| 写 信 人: | 不作为 |
| 写信时间: | 2018-07-19 15:04:35 |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市妇幼保健院前路段,经市民多次反映,该路段车辆乱停乱靠现象突出,甚至导致医院急救车无法进出,严重影响市民的出行以及生命安全,为此,交警部门于2017年2月在此路段设立了禁停标志、施划了禁停标线,配套了电子警察进行全天候管理,并通过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等进行了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关于停车多长时间就会拍这个问题,市妇幼保健院前路段设立了禁停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法律、法规有明确界定“不得停车”,与违停的时间长短无关。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你、我、他,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都有深刻的教训,法律的规定都是为了避免悲剧的上演,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到交警支队法制大队进行行政复议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的来信。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回信时间: | 2018-07-27 09:09:39 |
| 满 意 度: | 一般 |
您好!
交警部门于2017年2月在此路段配套了电子警察进行全天候管理,该摄像头一直在运行,期间由于光纤故障未正常传输违法图片,现已修复并正常使用。
感谢您的来信。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回信时间: | 2018-08-03 11:04:14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