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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长信箱负责人:
楼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收件须知》 中规定:普通(申请人及配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经询问经适房项目部,以上证件原件审核需要一到两个月时间,这段时间证件原件均保存在项目部。
因这段时间子女就学,乘车住宿均需身份证件,还有其他部门事务(如社保、医保、就医、婚姻)等均需要身份证明,如果一两个月没有证件,会给群众带来很大的不便。
特向市长信箱求助,现在网上办公这么发达,是否能改变一下审核规则和程序,尽量不要对证件原件进行收件,给群众提供方便。
谢谢!
彭大志
2018年8月20日
| 写 信 人: | 彭大志 |
| 写信时间: | 2018-08-20 09:18:03 |
你好!
市房改办审批经济适用住房只需查验身份证等原件,并不需长时间保存。你的相关证件是交存在项目部,请您与项目部联系。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信时间: | 2018-08-28 16:34:58 |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感谢您对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信时间: | 2018-08-29 15:3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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