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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岳阳市的一名职工,公积金交在岳阳,今年5月在长沙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请问我能提取自己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吗?需要带些什么资料?非常感谢。
| 写 信 人: | 秀美巴陵 |
| 写信时间: | 2018-09-15 18:27:18 |
秀美巴陵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申请购房提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提供正式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和《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在一年以内);2.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省范围只有两套以内住房;3.夫妻两人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没有贷款、担保或冻结的情形。您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卡即可前来我中心(楼区管理部)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 回信时间: | 2018-09-21 10:04:09 |
| 满 意 度: | 非常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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