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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小微企业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比例上缴工会经费,其中60%部分可返还所在单位工会。请问岳阳县具体返还政策是怎样的?谢谢!
| 写 信 人: | 后来 |
| 写信时间: | 2021-08-15 15:27:01 |
网友:
您好!您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咨询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岳工办发{2020}13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的范围是已经建立工会组织并已通过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市内小微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上缴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给小微企业工会。”小型和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附件)。
申请时间和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到岳阳县税务局确认贵公司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2.如若确认属于小微企业,请于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前,向工会经费关系所属的地方工会(岳阳县总工会)提出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申请。(一年一申请,逾期申请原则上不予办理)
3.申报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书面申请报告;
(2)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2);
(3)申请全额返还所属期限内上缴工会经费入库票据;
(4)小微企业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最后,感谢您对工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附件.docx
岳阳县总工会
2021年8月18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总工会) |
| 回信时间: | 2021-08-19 08:33:55 |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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