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寿山高家村村民董喜生同志请求建立纪念墓碑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平江县福寿山镇高家村村民为革命烈士讨建纪念碑遭政府拒绝。我们认为这是歪曲事实的宣传,其实这是集中进县烈士陵园保护和就地原址维修保护的矛盾。为此,市民政局刘树平局长等相关负责同志于9月11日深入该村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就该村麻坡岭战役牺牲的烈士集中安葬坟墓的抢救性保护问题召开了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福寿山镇麻坡岭战役发生在1935年,当时坚持南方游击的傅秋涛所在的47团,因叛徒出卖被敌人围歼于麻坡岭,近400名战士壮烈牺牲。1978年当地群众在政府支持下,收敛遗骨集中埋葬于麻坡岭战场遗址,立碑红军墓。
会议中该村老党员代表认为当下中央有抢救性保护烈士坟墓的政策,麻坡岭战役战斗惨烈,牺牲人数较多,后人深为震撼和景仰,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对烈士墓实行就地保护。
市民政局刘树平局长认为中央的政策是实行集中保护,因为就地保护一是不利于长期保存;二是以县集中建立烈士墓有利于更好地褒扬烈士功绩,永存后世。刘树平局长最后表态认为:如果当地村民有80%以上同意就地保护,那么尊重村民意见可以实行就地保护,如果大多数群众意见不一致,那么还是赞成集中安葬到县烈士陵园,并在陵园新建无名英雄纪念碑对其战役情况进行刻石铭记,但是如果实行就地保护则应由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同高家村委会签订好维护合同,为此要求当地村委出县报告,由80%以上的村民签具姓名上报市局再予定夺。
县民政局刘裕凡、福寿山镇长张生才表示严格按照市局刘树平局长指示,切实落实好这项工作,如果多数村民同意就地保护,就由村委会和镇政府对就地保护作好规划,并由村委会同镇政府和县民政局签订好维护纪念设施的协议,在明年清明前落实好保护性抢救维护整修。如果同意集中安葬则由村委会收集多数村民意见并与镇政府签订好到县烈士陵园的集中安葬协议。
出席这次联席会议的有刘树平、黄淼林、刘克荣、刘裕凡、余慕良、李倘生、张生才、胡忠良、高家村支村委、老党员代表。
平江县民政局信访室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