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市长:
我们是岳阳市楼区洛王社区琵琶组居民,具体位置为洛王社区对面(老车管所前面)。我们的房屋建于1995年,由于地势所限,屋前仅人行道陡坡,车辆无法通行。当时老车管所旁边空地上有一条土质路,我们为了进出方便,自费对这条路进行了修补,直通我们屋后院子里,当时建房所用的原材料都通过这条路运送,我们自己共三辆车也由这条唯一的道路进出。
2007年,“明达”公司进驻该空地搞房产开发,在我们屋后砌了一道围墙,但留有一道大铁门供我们车辆、行人通行,也作我们唯一消防通道使用。但今年10月份,他们为了自己施工方便,强行将我们这条通道全部挖掉了,我们阻止时他们还召集黑社会打手两次打伤了我们的人,至今不闻不问,我们曾找到洛王办事处、楼区信访办、市信访办要求妥善处理此事,还我们公道,但都无果。
鲁迅先生曾说过“世间本无路,人走的多了,便成了路”,何况我们的房屋已建17年,这条路至少已存在20年,现在被别人强行喊挖就挖了,我们都是靠车辆运输为生活来源的人,没有这条路,我们的车辆和货物无法进出,晚上没地方停放。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没有这条路,我们的房屋一旦着火,消防车辆将无法进入,只能眼睁睁看着被烧得家破人亡。我们是小老百姓,但我们也是人,我们的生命、财产权利谁来保护?“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政府施行“村村通、户户通”,大修路桥,造福于民,可“明达”公司却为一己私利毁路伤人,其恶霸行径令人心惊胆寒。
我们要求要路,不是无理取闹,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所以,我们恳请黄市长及有关职能部门本着“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的宗旨,还我们既成的历史道路,更是还我们生命通道,届时,我们将三叩首,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各级领导!
顺祝
安康
谢海波 刘建华 胥付秋 敬呈
2012年10月15日
| 写 信 人: | 谢海波 |
| 写信时间: | 2012-10-16 15:5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