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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刘m先生 |
| 写信时间: | 2011-09-07 11:52:33 |
刘同志:
您好!您在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信件已收悉。您在岳阳养老保险账户保存,若今后离开东莞,可将东莞的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至岳阳,合并计算。目前的办理程序是离开参保地时,先在参保地所在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到户籍所在地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特此回复。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信时间: | 2011-09-23 17:10:00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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