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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魏江 |
| 写信时间: | 2012-01-01 16:26:31 |
魏江同志:
你的电子来信收悉,现将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1、特种养殖场政府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扶植政策,至于贷款问题你需要咨询相关银行。
2、野猪和野鸡是野生动物,其养殖管理属于林业部门管理,其相关政策你可以咨询一下林业部门。
3、野鸡养殖方面一般情况下:根据国家规定,驯养繁殖受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陆生动物由林业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林业局办理“野生动物饲养证”和“野生动物交易许可证”; 同时需要进行《环保评定》,确定对周边环境没有影响;而且需要在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养殖业不强制登记营业执照,至于能否享受政府补贴,请到当地县、乡镇政府问询。
5、据我们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野猪和野鸡养殖的应该在15家左右。你也可以问问林业部门。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 回复部门: | 市畜牧水产局 |
| 回信时间: | 2012-01-12 16:40:15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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