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浏览量:7655次
| 写 信 人: | 袁翔 |
| 写信时间: | 2012-11-13 17:37:01 |
袁翔同志:
您于2012年11月13日在岳阳市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关于岳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收费不合理的信件收悉,可能因为我们的工作人员解释欠到位而引起您的误会,我们表示歉意。现就您信件中提到的几个问题回答如下:
1、人才中心收取档案托管费依据: 湘价服【2011】86号。见附件
2、为什么没有退还已交的2009年与2010年的费用?
因袁翔09年、10年缴费的发票已经遗失无法办理退款手续。
3、可否进行单项代理?
代理部明确回复他,代理机构与代理项目可以自主选择,可以为其办理单项代理服务,而且已经帮其将以前两年的综合代理服务改成单项代理服务。综合代理240元/年,单项代理120元/年。
4、欠缴的2011年、2012年的费用怎么处理?
袁翔于2012年10月26日到人才中心续费,11月6号左右要求退款,代理部赖科长同意退款,在托管费用发票上签名并通知财务科帮其退款,并向其解释人才中心服务宗旨是先服务后收费,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了欠缴托管费得缴纳滞纳金,代理部遵循人性化服务原则,从未收过代理人员的滞纳金。
联系电话:8882311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信时间: | 2012-11-27 11:36:28 |
| 满 意 度: | 差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