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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朱井昌 |
| 写信时间: | 2012-06-10 22:04:37 |
农民朋友,您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在市长信箱里面反映的水塘到处是芦苇,臭气熏天,淤积严重,蓄水面积减小的问题,表达了您对山塘整治和农业灌溉问题的思考和忧虑。
根据我省山平塘年久失修和淤积严重的实际情况,2009年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出台了《湖南省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实施办法》,利用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对山平塘清淤扩容和加固整治,增加塘容和农田灌溉面积,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实施办法,山塘清淤采用实名制申报,由县水利(水务)局统一申报到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审核汇总后报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省厅批复后实施。资金补助标准一般按山平塘面积计算,省级财政补助每亩2000元,县级财政配套补助每亩200元,不足部分由受益农户通过投劳筹资完成。您说的水塘大概有十余亩,是比较大的山平塘,作用很大,是应该好好整治。您可以以受益农户的名义或者村组的名义向乡镇水管站申请山塘清淤加固,乡镇水管站再向县水务局和财政局申报,如果下半年省厅有资金计划安排,县局会考虑你们的要求申报项目的。山塘清淤整治必须实名制,您一定要写清楚山塘名称,所在村组。根据《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村委会、村民小组或者农民用水户协会应当组织动员村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包括山塘)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维修。
再一次谢谢你对水利事业的关心,请广大农民朋友监督和举报。
| 回复部门: | 市水利局 |
| 回信时间: | 2012-07-04 15:42:28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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