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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罗新平 |
| 写信时间: | 2012-10-23 12:59:04 |
您好:
我区交建局多次派员和梅溪乡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踏勘,并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望岳路的涵洞责任主体未在我区管辖范围。机务段涵洞下水道修建于上世纪50年代,已经不适应现在排水的需要,沿路树叶、垃圾成堆,导致下水道堵塞,路面损毁严重。另外,该路段在埋设天燃气管道破道恢复时,由于养护期未到就实行通车,加剧了路面的破损。目前,我区交建局正请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出具改造设计文件,梅溪乡正在清理下水道沿线障碍物。待方案确定并报请批准后,我区交建局将组织实施。
特此回复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2-11-08 16:09:03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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