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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陈丁柏 |
| 写信时间: | 2012-06-23 07:48:19 |
经调查,市民陈丁柏反映蔡家社区自来水费3.6元/吨的情况属实,原因如下:一、蔡家社区各组的总水表与分表之间存在表差,总表数据大于分表数据的总和。二、分表存在机械误差,自从装表后一直未校表和换表。三、水管网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管网,年久陈旧,漏水现象严重。蔡家社区已有新赵组、易家组进行了水改,由自来水公司直接收到各户,水费为2.55元/吨。而未水改的其他各组,自来水公司收取总水表费是2.85元/吨,由于以上三个原因造成的水损,为减少社区、组因水损带来的经济负担,未水改的组才收3.6元/吨,还请陈先生能理解和支持。
蔡家社区将对未水改的组进行水改,水改后的水费将会降低。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2-07-09 11:17:05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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