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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张友欢 |
| 写信时间: | 2013-01-06 16:56:45 |
您可以以购房入户的理由到市政府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批准后即可在现住地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张友欢的户口也可以从单位集体户口迁出和妻子一同立户。小孩出生后凭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等相关资料到派出所上户。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信时间: | 2013-02-01 09:08:34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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