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您好,您信访件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岳阳城区汽车乱鸣高音喇叭”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1年,岳阳提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后,交警部门开始在城区实行机动车禁鸣规定,并全面加大对机动车不按规定鸣号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一是设立禁鸣标志。交警支队在城区车辆流量大的路口路段设立禁鸣标志,提示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禁鸣规定,养成禁鸣习惯,努力为岳阳市城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加大禁鸣查处力度。交警支队采取切块包干分片负责制,按管辖区分块包干,今年已开展禁鸣专项整治行动3次,进一步加大机动车禁鸣查处力度。对违反禁鸣规定的驾驶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至目前,共查处禁鸣违法行为125起(次)。三是开展禁鸣宣传。进一步加大禁鸣宣传力度,利用市媒体和互联网等进行深度宣传。年底前,交警支队将在市级主要媒体组织一次违反禁鸣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扩大禁鸣行动的影响力,使禁鸣成为更多驾驶人的自觉行动,确保城区交通噪声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