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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刘芳仁 |
| 写信时间: | 2013-01-29 21:10:28 |
支队户政管理大队电话与您联系,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兄弟俩均是成年人,不符合投靠入户的条件,且同时也不具备购房、投资兴业、就业落户条件,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户口迁入登记管理的规定》,其申请不能受理。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信时间: | 2013-02-06 15:15:03 |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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