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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苏中文 |
| 写信时间: | 2013-03-18 15:10:54 |
苏中文同志,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众和物业收费情况,经我科室人员核实, 1、装修管理服务 费每平方米每天0.05元,高层应为每平方米0.03元,超标准0.02元;2、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3.5元,应为每平方米3元,超标准0.5;3、出入证工本费10元/个,超标准5元。4、装修期间还收取电梯耗损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5、收取的装修押金在工程完工后如没有损坏设施,应立即退还。现经我科室人员协调,物业公司同意在10天内向您和其它业主退还多收的价款。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支持与关心,如您不满意我们的回复请与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三科联系。电话:0730-8788743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 回信时间: | 2013-03-29 09:36:36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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