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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晏思平 |
| 写信时间: | 2012-05-11 13:19:31 |
关于平江县焕新村村民袁更加同志诉求的回 复
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于2012年5月14日接到信访件后,安排纪工委书记高远文、纪工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李壮志到袁更加同志家里及村委会进行现场调查落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请求人:袁更加,男,现年50岁,系平江县献冲采育场焕新村白花庙组,一家三口,现住嘉义献钟集镇。
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县委的“旅游…活县”战略,管委会为加快景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于2007年启动福寿山至焕新公路测量、设计。根据焕新村支部、村委会和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风景区管委会采取“民工建勤”的方式,由焕新村当业主,管委会适当补助村委会18万元/公里路基建设。并于2010年11月启动福寿山—焕新路基工程建设,现已完成9公里路基工程建设。目前该公路主要是为解决该村农民的交通出入。
福焕公路通过袁更加屋后,该建筑三间一层,根据调查核实,本人已在献冲街上建屋,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该屋应还原林地,且该户现住献钟集镇,更不会危及该户人员安全。
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 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2-06-28 09:43:04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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