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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刘永泰 |
| 写信时间: | 2012-09-04 22:58:21 |
信访人:刘永泰,男,30岁,高中文化、汉族,现在在钱粮湖镇东北湖渔场四组从事养殖业。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1、反映钱粮湖镇拆迁房屋标准平房320元每平米,楼房屋350元每平米,是否属实。
2、反映房屋拆迁后补偿费不到位,没有拆迁的房屋房产证拿不到手。
3、反映钱粮湖镇进行移民拆迁工作是否经过上级部门进行规划。
三、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后,现将刘永泰反映的几点问题作如下答复:
1、钱粮湖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依据君山区钱粮湖垸层山安全区建设指挥部(君钱建[2009]2号)文件规定,平房按320元每平方米,楼房按350元每平方米,且全部由君山区钱粮湖垸层山安全区建设指挥部打卡到户。
2、拆迁后的宅基地补偿,根据区、镇两级拆迁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宅基地补偿正在进行,符合条件的拆迁户的宅基地补偿款今年年底将到户。
3、关于刘永泰反映的房产证问题,刘永泰实际反映父亲刘军未拆迁房屋的房产证未拿到,经核实,刘军的房产证前几日已由渔场场长张国清交到刘军本人手上。
4、钱粮湖镇拆迁工作规划是按照君山区钱粮湖镇垸层山安全区建设指挥部(君钱建[2009]2号)文件规定进行实施的。
调查核实后,镇村两级相关人员与刘永泰见面并做出了书面答复和解释,刘永泰对答复和解释表示满意。
| 回复部门: | 君山区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2-09-28 14:14:00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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