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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李梅 |
| 写信时间: | 2011-11-16 21:33:55 |
李梅网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出以下回复:
1、会计从业资格证从2005年开始已取消年检,改为继续教育登记。
2、关于继续教育学习方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等法律规章及文件规定,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目前我省暂未实行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转达给省财政厅。
3、关于收费问题。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依据为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问题的通知》(湘价费1999(246)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有关问题的复函》(湘价函(2003)198号)。文件规定高、中级每人收费130元/期,初级每人110元/期;教材费按实际使用教材的标准收取。我市继续教育培训收费140元为综合收费标准,其中37元为教材费。目前我市在全省范围内为收费最低。
感谢您对财政会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回复部门: | 市财政局 |
| 回信时间: | 2011-11-29 16:47:43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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